在临床输血时,原则上选同型输血,在应急情况下,可以考虑异型输血,但必须遵循供血者的红细胞不被受血者的血清所凝集这样一个原则,且只能允许少量(一般不超过300ml)、缓慢、严密监督下输血。
临床上要求在输血前必须做交叉配血试验,即使是同型血液也不例外。所谓交叉配血试验,即把供血者的红细胞与受血者的血清进行配合试验,称为交叉配血主侧;将受血者的红细胞与供血者的血清作配合试验,称为交叉配血次侧。如果主侧、次侧均不凝集,即为配血相合,可进行输血;如果主侧凝集,则为配血不合,不能输血;如果主侧不凝集,次侧凝集,称配血基本相合,只能根据上述应急情况下异型输血的原则来进行输血。
(简答题)
简述交叉配血及输血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