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速阶段。
(1)下放载荷时,不能使用向上提升载荷时的自动控制加速的操作方法。
(2)不能对提升电动机不给通电而利用下放载荷的重力自由下放,以防止造成跑车事故。
(3)加速阶段的操作方法,同下放载荷时加速阶段所需的驱动力的性质有关。
2、等速阶段。、
(1)在下放载荷的等速阶段,只能采用制动力方法进行。全速下放。全速下放时,可采用动力制动控制。此时,应在电动机转子回路中接入一定电阻,并调节制动电流,才能实现全速下放。制动电流可以手动控制,也可以根据实际下放速度与规定速度的差值自动调节。
(2)低速下放。低速下放时,如低速下放人员,下放长材料或设备等,只能采用动力制动,并用手动控制动力制动电流的大小,以实现低速下放。
3、减速阶段。
下放载荷时的减速阶段,只能采用制动减速方法。为了确保安全并易于操作,应采用动力制动。在减速阶段,必须保证足够大的动力制动电流,并随着提升速度的降低,相应地减小提升电动机转子回路的外接电阻(减速开始时,应将转子回路的外接电阻全部接入)。
4、停车。
当下放载荷到达井底车场水平时,及时用机械闸将提升机停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