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经由二艘以上船舶运输至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是()。
A直达提单
B转船提单
C联运提单
D联合运输提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有一份CIF合同规定: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凭装运单据支付现金。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货物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当卖方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卖方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买方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货款。 问:买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判断题)
CIF术语规定货物从装运港运送到目的地的运费由买方承担。
(多选题)
买卖双方采用CIF术语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装运港为旧金山,目的港为上海。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多选题)
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单选题)
甲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冷冻设备,以集装箱运输集装箱和提单上均载明是10箱,货交承运人运输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不记名提单交给乙公司。待船到目的港后,乙公司持正本提单取货,发现货物只有9箱,乙公司要求承运人偿付漏装一箱的货款,船方经仔细审核,发现在大副记载的有关日志中,写明实际收货9箱。对此,承运人提出抗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短缺的一箱货物应有谁承担?()
(单选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货物的销售,如果不涉及运输单据的转移,则货物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的时间是()。
(单选题)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于1999年7月10日签订CFR合同。8月5日卖方A公司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并得到已装船清洁提单。9月1日买方B公司获取正本提单,同日,买方B公司与丙国C公司签订转卖合同,价格条件是CIF。9月6日货到目的港,买方立即将货物办理转运。该CFR和CIF合同项下货物的风险转移时间是()。
(简答题)
1993年1月,大连甲公司与日本乙商社通过电传签订一份租船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派船承运乙商社的一批钢材,装货港为日本大阪港,卸货港为中国天津新港。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同年2月派船从厦门港驶往日本大阪港受载。船抵大阪港后,乙商社以船舶不适航为理由拒绝装货。为此,与甲公司发生争议。后经双方协商,由中国船级社与日本NKKK船级社对船舶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认为船舶适航。乙商社仍然拒绝装货,致使船舶空载返回中国大连港.甲公司认为,船舶从厦门港驶往日本大阪港受载,厦门至大阪是此租船合同的预备航次。预备航次的开始即是合同履行的开始,厦门是本次租船合同的履行地。因此,于1994年3月17日向厦门海事法院起诉。
(简答题)
1993年1月,大连甲公司与日本乙商社通过电传签订一份租船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派船承运乙商社的一批钢材,装货港为日本大阪港,卸货港为中国天津新港。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同年2月派船从厦门港驶往日本大阪港受载。船抵大阪港后,乙商社以船舶不适航为理由拒绝装货。为此,与甲公司发生争议。后经双方协商,由中国船级社与日本NKKK船级社对船舶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认为船舶适航。乙商社仍然拒绝装货,致使船舶空载返回中国大连港.甲公司认为,船舶从厦门港驶往日本大阪港受载,厦门至大阪是此租船合同的预备航次。预备航次的开始即是合同履行的开始,厦门是本次租船合同的履行地。因此,于1994年3月17日向厦门海事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