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是由银行发行、供客户办理存取款和转账支付的新型服务工具的总称。它包括信用卡、支票卡、记账卡、智能卡等。
(1)信用卡。信用卡是代替现金和支票使用的支付工具,发卡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公司或零售商店。银行作为发卡人的操作程序是;与商店约定,接受持卡人凭信用卡购货;然后由商店向银行收款;银行于月底汇总向顾客收款。信用卡具有“先消费,后付款”的特点。发卡银行通常还为持卡者规定有一个透支限额,即可超过存款金额进行支付。信用卡是银行卡中数量最多的一种。
(2)支票卡。支票卡又称支票保证卡,是供客户签发支票时证明其身份的卡片。卡片载明有客户的帐号、签名和有效期限。这种卡流行于欧洲,针对“欧洲支票”作证明之用,无授信功能。
(3)记账卡。记账卡是一种可以在与银行电子计算机总机相联的各种终端机上使用的塑料卡。卡上的磁带中储存有持卡人的个人密码、开户银行编码、账户等。提取现款或购物时,将其插入相关终端机,比如商店的售货终端机内,客户即可获得现款或直接办理转账付款。记账卡不同于信用卡,不能获得银行授信。我国现在普遍发展的“借记卡”属于这一类。
(4)智能卡。智能卡中主要的一种叫灵光卡,又叫记忆卡。卡上带有微型集成电路处理器,具有自动计算、数据处理和存储功能,可以记忆客户每笔收支和存款余额。由于具有存储记忆功能,在没有与银行电子计算机联机的终端机的地方也可使用。再一种是激光卡。这是一种运用激光技术的全息摄像卡。它把全息像与磁性记录结合起来,存储持卡人的安全照片,从而可有多种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