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特征:
1、企业集团是由多个法人企业组成的企业联合体。而企业集团本身不是法律主体,没有民事权利,不承担民事责任,既不是统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也不具备总体法人地位。
2、企业集团是以产权为主要联结纽带。企业集团以母子公司为主体,这是企业集团区别于其他企业联合体最基本特征。
3、企业集团是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主体是核心层和紧密层,核心层是集团公司,实质上是控股公司、母公司性质;紧密层是若干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
4、企业集团具有多层次结构。在企业集团内部,集团公司依据产权关系,统一行使出资人所有权(产权)只能,统一投资决策,统一配置资源,统一调整结构。具有金字塔式垂直控制的分层次的组织结构。第一层次企业是集团公司;第二层次企业包括:控股层企业、参股层企业和协作层企业;第三层次企业是一级子公司、关联公司、再投资设立的二级子公司、关联公司组成。
绝对控股:持股比例超过50%;
相对控股:指投资企业中为最大的股东,一般持股比例超过30% 协作企业之间非产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