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120多个国家颁布了商标法,对商标用法律加以保护。但各国商标法由于其各自历史背景、国情的不同,其基本内容存在一些差异与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1)商标权的取得。关于这个问题国际上有三种不同的原则:①使用在先原则;②注册在先原则;③混合原则。
2)商标审查。有的国家只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有的国家在进行形式审查后,还要进行实质审查.
3)外国人在内国申请和取得商标注册的待遇。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对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给以国民待遇。但在具体执行时,各国的规定又有所不同。
4)商标的保护期限与续展各国规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