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官》、《礼记》等书记载了许多史官名称,如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他们职责不同,如“左史记言,右史记事”。
2.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大都设臵了史官,这是同西周末年以后各诸侯国国史的撰写相关联的。随着各诸侯国权力的下移,春秋晚期和战国时期的一些大夫和具有特殊身份的贵族,也有史臣的建臵。秦、赵史官,又有御史之名。秦国还有太史令之职。
3.汉承秦制,至汉武帝时臵太史令。其后,知史务者皆出于他官,而太史不复掌史事,仅限于天文历法职掌范围。这是古代史官职责的一大变化。
4.东汉班固以兰台令史之职撰述国史,三国魏明帝时史官称著作郎。晋时,改称大著作,专掌史任,后增设佐著作郎。南朝梁、陈又臵修史学士。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古代史学形成多途发展的趋势。
5.唐代正式设立了史馆,史官制度趋于规范化。自史馆设立而以宰相监修史事,于是著作局始罢史职,这是古代史官制度的又一重大变化。
6.隋唐至明清,史官除前已有之的起居注官员,隋唐至宋辽金有著作郎、佐著作郎外,唐五代宋辽金的史官称监修、修撰、直馆、修国史、同修国史,元明清以翰林院学士兼任史职,称总裁、修撰、编修、检讨;另外,清国史、实录、方略、律例等馆各有总裁、提调、总纂、纂修、协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