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收:客户填写的单据、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外币资金。
(2)审核:客户提供的证件、单据和证明材料等,确认无误后进行后续处理。
(3)登录外汇局系统审核:客户结汇年度总额使用情况,审核通过后录入相关结汇交易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结汇通知书。
(4)登录邮储银行外汇业务系统,在结汇交易选择结汇业务类型,录入结汇业务相关信息。
(5)交易成功后,打印结汇申请书和结售汇业务水单(通用凭证,下同),收汇结汇还需打印收汇申请书。单据打印后交由客户签字确认。使用外币一本通存折办理结汇业务的,还应进行补登存折处理。
(5)柜员在相关业务单据上加盖名章和业务专用章。超限额结汇的,应在客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上加盖“已结汇”戳记。
(6)将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业务单据客户留存联、卡/折或人民币现钞等一同退交客户。
(7)日终,将客户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业务单据银行留存联留存联整理收妥,随当日业务档案上交会计稽核中心事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