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提条件:
(1)谈判者应知道自己处于一个强有力的地位,其他竞争者都不如他的条件优越,如果对方要使谈判继续进行并达成协议的话.非他不可。
(2)谈判者已尝试过其他办法,但都没有取得什么效果。这时采取最后通碟手法成了使对方改变想法的唯一方法。
(3)我方确实已把条件降到了最低限度。
(4)当对方经过旷日持久的谈判,已无法再担负由于失去这笔交易所造成的损失而非达成协议不可时。
(二)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在使用这个策略时,一定要尽可能地减少对方的敌意
第二、要具体地表达“最后通牒”的要求和内容。
第三、用实际行动告诉对方,你的“最后通牒”不是虚张声势.例如收拾行装、同旅馆结帐、预订车票等等。
第四、由谈判代表团中的负责人发出“最后通牒”。总之,要让对方相信是最后的、其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