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决定的出台为我们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如何依据新的决定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制度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工作任务。
(一)建立司法鉴定机构统一管理制度,确保司法鉴定严格的中立性和公正性。司法鉴定实质上一项服务于诉讼的技术性活动,其功能是从科学的角度帮助司法机关确认证据。这就要求司法鉴定必须居于中立地位,从科学公正的角度作出司法鉴定结论。因此从司法公正的角度看,司法鉴定的主体不应该是司法机关。如果司法机关既做执行诉讼职能的主体又充当司法鉴定的主体,势必会影响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因此,实现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机关的分离,建立独立于司法机关之外的司法鉴定体系是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方向也是司法公正的内在必然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决定明确司法鉴定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这对于避免司法鉴定机构重复设臵、避免司法实践中的多头鉴定,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根据决定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统一管理应包括鉴定机构的设臵、鉴定人资格的审定和取消、鉴定人的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定,统一鉴定标准、程序、范围,以及对司法鉴定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鉴定人的必要奖惩等。
(二)建立和完善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管理制度。司法部出台的两个办法基本上建构起了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管理制度的框架,但其中的各项具体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新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后,我省目前正按照新决定的要求对现有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进行规范和清理。我们可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并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随着网络的发展,也可以在网上进行公布。
(三)建立科学的鉴定人培训和考核晋升制度。健全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培训制度,是提高司法鉴定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进行司法鉴定工作的基础。而建立和完善科学系统的考核晋升制度,则是调动鉴定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促使司法鉴定事业不断发展的必要途径。
(四)加快司法鉴定法制建设步伐。当前司法鉴定存在的种种不正常现象,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立法严重滞后,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很长一段时间,司法鉴定呈现没有规则的游戏状态。因此必须尽快制定规则,加快完善司法鉴定法律制度,并以此来巩固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使司法鉴定工作真正步入法治化健康发展的轨道。目前,司法鉴定立法已经有了新的突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并将于200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省也在逐步抓紧指定有关司法鉴定的规范性文件,这些都为下一步的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为制定司法鉴定的配套法律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使我国的司法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综上所述,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可以纠正和改进当前司法鉴定实践中存在的主要缺陷和弊端,有利于促进司法鉴定更加科学、公正,使其在诉讼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服务。
(简答题)
建立健全我国司法鉴定管理制度。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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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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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审计档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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