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求有:
1、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该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2、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
4、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向出让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5、出让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释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6、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为理登记手续,禽土地使用证后取得土地使用权。
(简答题)
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的基本要求。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