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建立东汉后,为了真正复兴汉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废除了王莽制定的一切政治制度,基本恢复了西汉时期的制度和政策,并且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政治方面,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得到进一步加强。光武帝“退功臣而进文臣”,礼遇功臣列侯,予以优厚爵禄,但不任以政事。诸功臣与皇权产生矛盾的危险业因此大大减小,皆以功名自终,得享天年。对宗室外戚的权势,也都加以限制。与此同时,大力提倡儒学,表彰名节,重建太学,完善察举制度,擢用普通士人为官。标榜“以柔道治天下”,不尚严刑峻法。在中央,加重内朝官尚书台协助皇帝决策的作用,重大或机密事务多由皇帝与尚书台讨论决定,再交付外朝官僚机构之长——三公监督执行。时称“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地方上提高原监察区长官——州部刺史的权限和地位,使州部开始向郡以上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转化,最终形成州、郡、县三级制。
经济方面,社会生产逐渐得到恢复。光武帝采取轻徭薄赋政策,又裁并冗散机构、官吏,提倡节俭,以缩减开支。多次下诏释放奴婢、刑徒,对未被释放的奴婢的法律地位亦予提高,提出“天地之性人为贵”。大量奴婢放免为庶人,流民多返乡里,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建武十五年(前39)针对豪强地主隐匿耕地数字,私占人口的行为,推行“度田”,即令地方丈量耕地、核实户口。此举引起豪强地主的反对,未能严格执行,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豪强地主的发展有所限制。
刘秀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央集权,促进了东汉社会经济的的恢复和发展,因此被封建史家称为“光武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