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是指组成教育法学体系的各项基本知识的总和。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层面。
一是教育法的基本理论。其具体包括教育法学的基本原理、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法律性质、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的运行等。
二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其具体包括我国现行教育基本制度体系,学校、教师、学生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权利与义务等。
三是法律责任。其具体包括法律责任的含义、构成要件、归则原则、责任方式,教育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教育法律救济等。
(简答题)
简述教育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述教育法学与教育学的联系与区别。
(单选题)
教育法学是以教育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名词解析)
教育法学
(单选题)
()年,德国学者黑格尔撰写的《学校法学》一书,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法学著作。
(简答题)
简述教育行政执法的内容与方式
(判断题)
1947年,德国学者黑格尔撰写的《学校法学》一书,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法学著作。
(简答题)
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单选题)
1995年,()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简答题)
论述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