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剂量调整的原则是保证个体化治疗需要。合适剂量可取得最大疗效,同时尽可能减少毒性。
调整剂量分两种情况:
①制定化疗方案和计划时就要确定剂量,使用标准方案时,最好查阅文献,并根据病人的活动状况、血象、肝肾功能,并考虑病人的年龄、治疗目标等,对治疗方案中的用药剂量及间隔时间给予适当的调整。调整中要注意剂量强度(DI)。DI是指每周药物按体表面积每平方米的剂量(mg/m2)。对药物敏感的肿瘤,剂量—反应曲线为线性关系,剂量愈高疗效也愈大。所以剂量在提高肿瘤化疗疗效上有重要意义,应兼而考虑。
②剂量调整还表现在化疗过程中,应依据毒性程度、病人实际承受耐力和疗效评定进行调整。如骨髓抑制、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时,病情又不允许停止化疗的情况下,要实行剂量调整(一般减量使用),以保证化疗顺利进行。有时疗效明显,肿瘤控制后促使病人体质增强,也可适当增加剂量,进一步达到治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