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张某在某小区外蒙面持铁棍抢劫女青年李某。在威胁要打死被害人后,抢了李某的钱包、手机、钻石项链后丢下面罩、铁棍逃走。张某的抢劫行为被开车经过的出租司机王某看到,同时被小区的监控录像机录下。 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提取了张某丢下的面罩、铁棍,并调取了小区的监控录像。 公安机关在张某家将张某抓获,查获李某的钱包、手机、钻石项链。 张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出租司机王某和被害人李某分别到公安机关对案情作了陈述。 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中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实物证据?
正确答案
实物证据有:面罩、铁棍、钱包、手机、钻石项链、现场勘验笔录、小区监控录像。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某日,张某在某小区外蒙面持铁棍抢劫女青年李某。在威胁要打死被害人后,抢了李某的钱包、手机、钻石项链后丢下面罩、铁棍逃走。张某的抢劫行为被开车经过的出租司机王某看到,同时被小区的监控录像机录下。 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提取了张某丢下的面罩、铁棍,并调取了小区的监控录像。 公安机关在张某家将张某抓获,查获李某的钱包、手机、钻石项链。 张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出租司机王某和被害人李某分别到公安机关对案情作了陈述。
(简答题)
某日,张某在某小区外蒙面持铁棍抢劫女青年李某。在威胁要打死被害人后,抢了李某的钱包、手机、钻石项链后丢下面罩、铁棍逃走。张某的抢劫行为被开车经过的出租司机王某看到,同时被小区的监控录像机录下。 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提取了张某丢下的面罩、铁棍,并调取了小区的监控录像。 公安机关在张某家将张某抓获,查获李某的钱包、手机、钻石项链。 张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出租司机王某和被害人李某分别到公安机关对案情作了陈述。
(简答题)
某日,张某在某小区外蒙面持铁棍抢劫女青年李某。在威胁要打死被害人后,抢了李某的钱包、手机、钻石项链后丢下面罩、铁棍逃走。张某的抢劫行为被开车经过的出租司机王某看到,同时被小区的监控录像机录下。 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提取了张某丢下的面罩、铁棍,并调取了小区的监控录像。 公安机关在张某家将张某抓获,查获李某的钱包、手机、钻石项链。 张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出租司机王某和被害人李某分别到公安机关对案情作了陈述。
(简答题)
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28日夜间12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入我的房间,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方。张翻出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莱是个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乙认为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案件,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入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情节—致,并从其家中交出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简答题)
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28日夜间12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入我的房间,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方。张翻出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莱是个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乙认为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案件,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入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情节—致,并从其家中交出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简答题)
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28日夜间12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入我的房间,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方。张翻出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莱是个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乙认为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案件,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入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情节—致,并从其家中交出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单选题)
王某对李某实施了抢劫,并打伤了李某,则在该案中,李某的陈述属于()。
(多选题)
银行的监控系统拍摄到犯罪嫌疑人许某在银行抢劫的现场情况,该监控录像为()。
(简答题)
公安机关在秦某被抢劫一案发生两周后,在某旧货市场抓获了正在出售一部“奥林巴斯”相机的李某。该“奥林巴斯”相机上标明的型号及编号与秦某手中购买相机的发票记载相同。经过对“奥林巴斯”相机的辩认,秦某指出相机镜头盖内刻有自己的名字,相机上还有两个月前修理时换的取景镜的粘贴痕迹。据此公安机关确定该相机就是秦某被抢的相机。但由于被抢的时候秦某没有看清犯罪嫌疑人的相貌,无法确认是李某进行抢劫。李某否认实施抢劫,他辩解说相机是他前几天在旧货市场从别人手里以低价买进的,但不知道卖主的姓名地址。李某的同乡作证说,听李某讲其前几天在旧货市场上买了一部照相机。公安机关在随后的侦查中未收集到其它有价值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