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从“实体即主体”的基本原则出发,认为思想不仅是思想的实体,也是存在的实体,这种思想就是“客观思想”。在此基础上,黑格尔论证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首先,黑格尔所说的“思维”主要指的是存在于我们的思想之外的“客观思想”。所谓“存在”指事物的本质。因此思想与存在的同一性有两重含义:一方面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指的是事物与其自身的概念相一致,事物只有符合蕴含于自身之中的概念才具有实在性,因而事物生成的过程也就是实现自身本质的过程。另一方面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指的是我们的思想能够把握存在于事物之中的本质,而把握了事物的本质的思想就不仅仅是我们的主观思想,而且就是事物的本质,我们可以称之为“客观思想”。于是,思想就统摄一切而成为思想和存在的共同基础了。由此可见,本体论与认识论这两个方面在黑格尔哲学中是统一的,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逻辑学的一致性是黑格尔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
黑格尔试图在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同一的基础上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由于在他看来只有思想能够认识思想,只有精神能够把握精神,因而如果思想把握了事物的本质,那么事物的本质就是思想,所以他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坚持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