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夫妻人身关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活动的自由,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财产关系(法定与约定相结合);夫妻相互扶养的权利与义务(相互尊重、相互忠实,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互相扶养的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亲子: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抚养、教育、未成年保护、管教);
子女对父母赡养扶养义务(对于父母的供养,物质、经济上提供必要生活条件)
祖孙、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祖孙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互有扶养义务,是第二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