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选择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程序和方法:
①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务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担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③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④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⑤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⑥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2)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程序和方法:
①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雇员享有平等的法定劳动权利,如参加公会的权利、民主参与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②劳务派遣用工是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不得超过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
③用工单位应履行如下义务:
A.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B.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其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C.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D.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
E.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④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到期,应提前告知,并应协同劳务派遣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和工作交接。
(简答题)
简述依法选择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程序和方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