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赋予进出口经营权,为已获权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扩大经营权。
(2)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充分利用国家对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的政策,开展出口信
用保险项下的业务,降低企业出口风险,扩大出口。
(3)对农业龙头企业实行贷款贴息政策向起步快、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倾斜。
(4)农产品加工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技术开发费用,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5)对重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收入,免征3~5年所得税。
(6)现有用于农业结构调整资金,优先用于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和发展有出口潜力的畜产品、蔬菜、花卉、果品及玉米等优势农产品。
(7)对信誉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守法便利的原则,采取更为方便快捷的通关措施,同时可以试行“签订备忘录”的形式,实行免验或尽可能降低查验率。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贸易提供优先办理服务;对信誉好的加工企业,给予台帐空转待遇。
(8)省内农产品出口企业在石家庄关区口岸出口,允许提前报关、快速转关和上门验货。遇节假日允许其预约通关。对于出口农产品不受贸易管制、数量较大的,实行电子审单。
(9)对农产品出口企业要求加入“中国电子口岸”网的,各联合办公部门,优先为该类企业办理,保证其及时入网。
(10)金融部门加大对农产品出口支持的力度,将积极开办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做大做强。银行对从事农产品生产和收购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结算、汇兑、信用卡及信息咨询等全方位金融服务。
对龙头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对AA级以上企业,可核定循环使用信用额度,企业在信用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随用随办;对重点企业的农产品季节性收购贷款进行“特别授信”,实行“库贷挂钩”,封闭运行。对52个国定、省定贫困县的农产品生产、收购出口企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
(简答题)
河北省加快发展农产品出口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