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外营养治疗总体来说适用于不能经口进食者、不宜经口进食者、口服不能满足营养要求者3种情况。具体适应证如下:
(1)肠外营养治疗的强适应证:
①肠功能障碍:短肠综合征、小肠疾病、放射性肠炎、严重腹泻及顽固性呕吐、胃肠道梗阻。
②重症胰腺炎。
③高代谢状态危重病人。
④严重营养不良。
⑤大剂量化疗、放疗或接受骨髓移植病人。
(2)肠外营养治疗的中适应证:
①肠外瘘。
②炎性肠道疾病。
③大手术创伤的围手术期营养治疗。
④严重营养不良的肿瘤病人。
⑤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病人。
(3)肠外营养治疗的弱适应证:
①营养状况良好的轻度应激者。
②术后或应激后短期胃肠功能恢复者。
③已确定或被认为不可治愈的疾病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