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标准问题是哲学史上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有的把感觉经验作为标准,有的把理性作为标准。马哲从科学的实践观出发,认为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之所以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性质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认识。要判断主客观是否相符,必须使主客观相对照和比较。能够把主客观联系起来并加以对照比较的只能是实践。实践是联系和沟通主客观的桥梁,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它能把正确的理论变成现实,从而用实践的结果来证明认识的真理性。
实践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逻辑证明是论证真理的手段。如果没有逻辑证明的帮助,就不能以具体实践去充分证实或驳倒某个理论原理。逻辑证明是实践检验的逻辑补充,不能代替实践标准。逻辑证明所使用的前提、概念、原理、规则等都必须经实践检验。因此,不能夸大逻辑证明的作用而否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