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遇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或第三人,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作事故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