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沟通渠道的性质,主要有以下几项:
(1)速度:不同渠道的沟通速度相差颇大,例如,一般认为,口头及非正式的沟通方法,就较正式与书面的沟通速度为快。
(2)反馈:利用不同沟通方法,所得到的反馈速度和正确性也都不同。例如,面对面交谈,可以获得立即的反应;而书面沟通,有时却得不到反馈。
(3)选择性:这是指对于信息的沟通,能否加以控制和选择。
(4)接收性:同样信息,却可能经由不同渠道,造成不同的接收程度。
(5)成本:选用不同渠道,也可能涉及不同的人力、物力、费用。
(6)责任建立:随着信息的沟通,常常也代表责任的付托,例如动用资源、完成任务之类。随着所使用渠道的不同,这种责任的建立或交待的严格程度也会不同。利用正式书面所传达的责任,其严格与清晰程度最高,所以有时即使为了快速的需要,开始先利用非正式的口头沟通,接着仍需利用正式书面的渠道再加确定,这就是为了建立明确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