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犯罪主体是()
A企业
B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负责人
C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D承兑的银行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判断题)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填空题)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或者其他保函、()、存单、(),情节严重的行为。
(填空题)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或者()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行为。
(判断题)
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可以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
(填空题)
污罪的犯罪对象是()。
(单选题)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
(判断题)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判断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简答题)
案例:违规出具金融票证 基本案情:2006年6月20日,A公司负责人陆某因本公司欠B公司近40万元货款而找到时任D县某银行基层网点负责人的李某,向其寻求帮助。李某在未请示上级行的情况下擅自做主,为A公司出具《保证担保函》诺:“如到期A公司不能支付贵公司货款,其不足部分的货款及其逾期付款违约金等由我单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B公司因A公承司到期未支付上述款项,据此向法院提出诉讼,导致该银行最终承担剩余货款代偿责任。 作案手段:本案中,李某既未向上级行请示,也未召集网点其他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擅自向A公司的债权人B公司出具了保证担保函。由于该案中,李某是某银行基层网点责人,其行为有理由让善意第三人——B公司相信李某具有出具保函的资格。因此当A公司债务无法偿还时,B公司理应按照保函约定要求某银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损失及影响:本案中,李某由于未经总行批准,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其所在银行被司法机关判决承担连带付款责任,造成银行近40万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