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历类考试电大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学》
(简答题)

简述企业合并与兼并的区别。  

正确答案

合并是两个或两以上企业法人自愿申请并经政府批准合并为一个企业法,或直接由政府决定合并为一个企业法人。它实际上是法人消失和产生的统一过程,无变更。实行合并,应由企业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合并方案,在政府主管部门主持下,合并各方经充分协商后,订立合并协议。兼并可称归并,是指一个或几个企业法人归并到另一个企业法人中去。它是法人消失和变更的统一过程,属变更。它是一种有偿合并形式。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兼并其他企业,企业被兼并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接,也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减免;政府有关部门可酌情定期核减兼并企业的上缴利润指标;银行驿被兼并企业原欠债务,可酌情停、减利息;被兼并企业转入第三产业的,经银行批准,可自开业之日起,实行两年停息,三年减半收息。现行有关立法将合并和兼并分别称为亲设合并和吸收合并。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简答题)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简述指令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的区别。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试述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简述私营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简述合作企业的法律特征。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简述外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简述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债权与破产债权有何区别? 

    答案解析

快考试在线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