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简述国家协调论与政府干预论
正确答案
国家协调论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协调;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政府干预论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政府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者简而言之,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政府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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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简述金融压制论与金融深化论的意义和不足之处?
(名词解析)
政府干预论
(简答题)
试析“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的含义。
(判断题)
经济法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
(填空题)
由于经济体制的不同,经济法的发展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模式:一种是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另一种模式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在它产生之初,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运行的干预。从一战之后的(),到二战前的“()”经济法,并历经数十年的演变,终于发展为当代的“认可和规范政府对经济适度干预,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
(单选题)
金融压抑论与金融深化论解释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