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区分为形式文化区、功能文化区、乡土文化区三类。
1)形式文化区:【概念】某种文化现象,或某些具有相互联系的文化现象,在空间分布上具有集中的核心区与模糊的边界文化区。【特点】自然状态下形成——具有一个文化特征表现典型的核心区、文化特征相对一致而又逐渐弱化的外围区及边界较为模糊的过渡带。
2)功能文化区:【概念】某种文化特征受政治、经济或社会某种功能影响,其内部彼此之间有一种相互联系从而确定其分布范围的文化区。【特点】非自然状态下形成——存在功能中心、边缘明显、有执行功能的机构。
3)乡土文化区:【概念】居住于某一地区的居民的思想感情上有一种共同的区域自我意思,这种自我意思除在感情上有所反映外,有的还有一种符号作标志。【特点】居民中长期形成并在头脑中存在的一种区域意识——缺乏文化特征上的一致性、无功能中心、无明确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