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分三种情况:第一届立法会按全国人大作出的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中规定的方式产生;第二、三届立法会按两个基本法附件二即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规定的方式产生,从第四届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及以后)可以继续按两个基本法附件二规定的办法产生,如果需要对附件二进行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②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任期。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任期为2年,以后各届为4年,澳门特别行政区从第一届起每届任期4年。
(简答题)
简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任期。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述国家领导职务实行任期制和限任制的意义。
(单选题)
基本法规定,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全体议员的()
(单选题)
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举行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当选,任期为5年。
(单选题)
基本法规定,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补得超过全体会议的()
(简答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职权有哪些?
(多选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享有广泛的职权,主要包括()。
(多选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具有比较广泛的职权,主要有几个方面()
(判断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代表特别行政区,由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任命。
(单选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