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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几种情形()。

A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B.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C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D一般纳税人为自建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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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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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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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断题)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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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A省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分别在B省和C省提供建筑服务(非简易计税项目),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万元和2997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万元)和77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7万元),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1万元),购入建筑材料117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万元)。该建筑企业在9月纳税申报期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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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某市A建筑企业(注册浦东新区,试点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A级)2016年6月分别在大连市西岗区和重庆市渝中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万元和2997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分包商为注册本市黄浦区的B建筑企业,取得B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万元)和777万元(分包商为注册本市静安区的C建筑企业,取得C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7万元)。另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1万元,购入建筑材料117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万元。在劳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都取得了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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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某市A建筑企业(注册浦东新区,试点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A级)2016年6月分别在大连市西岗区和重庆市渝中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万元和2997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分包商为注册本市黄浦区的B建筑企业,取得B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万元)和777万元(分包商为注册本市静安区的C建筑企业,取得C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7万元)。另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1万元,购入建筑材料117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万元。在劳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都取得了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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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某市A建筑企业(注册浦东新区,试点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A级)2016年6月分别在大连市西岗区和重庆市渝中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万元和2997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分包商为注册本市黄浦区的B建筑企业,取得B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万元)和777万元(分包商为注册本市静安区的C建筑企业,取得C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7万元)。另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1万元,购入建筑材料117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万元。在劳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都取得了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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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某市A建筑企业(注册浦东新区,试点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A级)2016年6月分别在大连市西岗区和重庆市渝中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万元和2997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分包商为注册本市黄浦区的B建筑企业,取得B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万元)和777万元(分包商为注册本市静安区的C建筑企业,取得C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7万元)。另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1万元,购入建筑材料117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万元。在劳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都取得了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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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某市A建筑企业(注册浦东新区,试点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A级)2016年6月分别在大连市西岗区和重庆市渝中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万元和2997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分包商为注册本市黄浦区的B建筑企业,取得B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万元)和777万元(分包商为注册本市静安区的C建筑企业,取得C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7万元)。另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1万元,购入建筑材料117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万元。在劳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都取得了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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