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货物运输中会遇到各种意外事故,这些意外事故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1)、自然灾害。指与航行有关的海啸、地震、飓风、雷电等恶劣气候和自然灾害。
(2)、意外事故。指与航行有关的如触礁、颠覆、碰撞、失踪等意外事故。
(3)、外来风险。指由外来原因如偷窃、受潮、串味、钩损、玷污等外来原因,以及由战争、暴动、罢工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灭失等。
(二)、由这些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可分为两类:货物本身遭受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以及为营救货物支出的费用。
(1)、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所谓实际全损指货物全部毁灭或因受损而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险人已无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对于实际全损,保险人给予赔偿。推定全损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的修理费用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其运到后的价值。对推定全损,由被保险人选择:按实际全损进行索赔,则必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否则,按部分损失进行索赔。
(2)、部分损失。即除了全部损失以外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