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具有较强的自然垄断性和外部经济效益。这就决定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需要政府介入以弥补市场供给的不足。但是,政府财政资金的有限性,又限制了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供给能力。因此,20世纪70年代末美、英、日等国家进行了行政改革,把城市基础设施推向了市场化运营。
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立以基础设施项目为主体的投融资机制。这是一种政府不以直接投资者或直接借款人的身份介入项目,而是通过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市场优惠,特许经营权和管理权的方式,来组织基础设施供给的投融资机制。
在以项目为主体的投融资机制下,城市政府要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的性质不同,分别作出相应的财政支出安排。总之,城市政府要从经营性基础设施领域逐步退出,对已有的经营性和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实行企业化改革,并通过股份制改造逐步实行民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