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货船从连云港出发驶往汉堡,在航运途中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命令往舱中浇水灭火。火扑灭后,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船长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大阪港修理,检修后重新将货物运往汉堡,损失在汉堡进行理算,应适用()法律。
A中国
B日本
C德国
D第三国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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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然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 ①1000箱货被火烧毁; ②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 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 ④拖船费用及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从损失性质来看,上述损失各属于什么海损?为什么?
(多选题)
长风号货轮载货从厦门港驶往旧金山,航行途中机舱起火,船长基于船货的共同安全,采取紧急措施,引海水灭火。火扑灭后,由于无法继续航行,船长雇用拖轮将货轮拖回厦门修理。在这起事故中,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是()。
(判断题)
《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包括在装货港,在运输途中以及在卸货港,即货物在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判断题)
保险标的在航运途中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为了证明损失索赔的成立而支付的费用,称为额外费用。
(单选题)
一艘海轮满载袋装砂糖驶往某地,途中因气候恶劣,海水涌进舱内,致使部分糖包浸水,砂糖被溶解,此项损失属于()。
(单选题)
货船在航行途中遭遇台风即将倾覆,船长命令将一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以减轻船身重量。这部分损失属于()。
(简答题)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 CIF成交一批出口货物,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受载船只在航运途中触礁沉没。当该公司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要求国外进口商支付货款时,进口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不能得到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
(简答题)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 CIF成交一批出口货物,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受载船只在航运途中触礁沉没。当该公司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要求国外进口商支付货款时,进口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不能得到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
(单选题)
拖轮所有人拖带其驳船,将货物从大连运至连云港,属于哪一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