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产业部门具有初始投资大,建设用期长,投资回收慢的特征,仅靠自身的积累来发展,远远适应不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尚不健全,因此必须保持政府对基础产业的适度投资水平,对于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作用不可低估。就我国目前的“瓶颈”状况而言,增加对基础产业部门的投入,其“乘数效应”是十分明显的。
财政投融资是一种政策性投融资,它不同于无偿拨款,也不同于商业性投融资。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它是在大力发展商业性投融资渠道的同时构建的新型投融资渠道。
(2)财政投融资的目的性很强,它主要是为具有提供“公共产品”特征的基础产业部门融资,范围有严格限制。
(3)虽然财政投融资的政策性和计划性很强,但它并不完全脱离市场,而应以市场参数作为配置资金的重要依据,其资金来源包括财政的投资预算,金融机构的信用渠道、资本市场以及从国外获得资金。
建立财政投融资制度,较为成功的做法是发展政策性银行。一般来说,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主要由政府预算投资形成,该项资金交由政策性银行使用后,具有了经营性和政策性的双重特征,是财政资金的“拟资本化”。随着政策性银行机构的建立以及逐步完善,基础产业将会有一个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