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条与组合。
书法是以线条的组合、变化来表现文字之美的艺术形式,它主要通过用笔、用墨、结构章法、线条组合等方式进行造型和表现人的审美情操。
书法用的毛笔用兽毛制成,有软毫、硬毫和兼毫诸种,它们能够表现出粗细、浓淡、虚实、方圆、厚薄、刚柔等种种线条。书写在吸水性渗化性很强的宣纸上,能够创造出晕化的趣味和墨色的美感,从而具有图画的美,使书法艺术更韵味无穷。
书法的组合包括结构与章法两种。书法的“结构”。包括字的结构,以及每个字的大小、疏密、斜正等。书法的“章法”,是指作品的总体布局,即整幅字从总体上看应当错综变化、疏密相问、具有节奏和气势,从而体现出整幅作品内在的神韵。
(2)具象与抽象相统一。
中国历史上有书画同源的说法,汉文字确实是从象形起源的。因此。不仅爷法文字的点画具有形象性,而且文字的字形结构也具有形象性的特征。这使书法带有一定的具象性。但实际上书法中的具象又不同于绘画中的具象,即使是象形字,也早巳脱离•了事物的具体形象。书法主要是以线条点画为艺术语言,只能抽象地表现出书法家的思想情感。体现了一种抽象的形式的美,
(3)情感性与象征性,
书法艺术,历来被人誉为“有情的图画,无声的乐章”。具有强烈的抒情性,它最适宜表露主观意念、情趣、感受和理想,带有浓厚的抒情意味,建构了一个性灵世界。书法又常常富于象征性。
俗话说:“书如其人”,书法艺术往往凝聚着笔者的心力和精神,反映出作者的性格;气质和审美情趣,诱发出一种独特的神韵气势和风格。成为书法家人格、品性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