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表的原则:重点突出,简单明了;主谓分明,层次清楚。
(2)列表的基本要求:
①应有简明扼要说明统计表内容的标题。既不能过与简略,也不呢能过于繁琐或不确切。
②标目文字要简明,有单位的标目要注明,标目不宜过多,层次应清楚。
③线条不宜过多。除顶线、底线、纵标目下与合计行上面的线条外,其他线条一般均应省去。表的左上角不宜有斜线。
④表内数字小数位数保留应一致,位次应对齐,不宜留空格。暂缺或未记录用“„”表示,无数字用“—”表示,数字是“0”则应填写“0”。
⑤备注一般不列入表内,应用“*”号引出,写在表的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