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合同法》上所说的中止履行,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
A暂时解除合同
B终止合同
C延期履行
D暂时停止合同的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单选题)
中止履行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可以()。
(单选题)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的法律结果是中止履行。
(单选题)
在双务合同中,负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内(),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单选题)
《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
(单选题)
《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
(单选题)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则应()。
(单选题)
所谓()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但是,在应当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
(单选题)
如果对方当事人(),那么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不应中止合同履行。
(单选题)
当对方当事人出现以下哪种情形时,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不得中止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