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颌骨损伤:口腔肿瘤用深度X线治疗时,45Gy/4~5周可产生骨坏死。用60钴治疗,这种损伤已少见。预防方法为放疗前常规口腔处理,拔除龋齿和残根,除去金属冠,并经常保持口腔清洁。放疗前拔牙者,需拔牙后10~14天才能放疗。放疗后3年内不宜拔牙。为预防放射性龋齿和放射性下颌骨骨髓炎,放疗时可应用塑料或小玻璃瓶咬合器,免遭不必要的照射。
(2)唾液腺损伤:粘液细胞容易受到损害,发生纤维化。20Gy/2周后腮腺功能受抑制。使口涎分泌减少,粘稠,而致口干、牙齿容易脱落和易发生牙痛,治疗宜保持口腔清洁,中药可用增液汤等。
(3)晶体损伤:放射量5~12Gy时可产生白内障,如治疗需要,不能避开晶体时,晶体的受量不能超过12Gy。
(4)脑和脊髓损伤:小野照射超过50Gy/5周,大野超过40Gy,可出现脑软化和放射性脊髓炎。脊髓炎早期反应为屈颈时从颈部或腰部沿背向下肢或四肢放射的触电感。严重者可发生颈或胸段脊髓横断性损害。放射性脑损伤,潜伏期1~7年,表现为精神症状、记忆力减退、定向障碍、呆滞、答非所问等。治疗可给予激素、血管扩张剂及各种神经营养药物,如维生素B1、维生素B6、γ-氨酪酸、谷维素、ATP、加兰他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