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政府补偿机制
(1)是进行财政转移支付。
(2)是差异性的区域政策。
(3)是环境税费制度。
(4)是实施生态保护项目。
第二市场补偿机制
(1)公共支付。公共支付的主要对象是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环境要素或者服务之类的纯公共物品的保护补偿,如生态公益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投入或者购买。
(2)一对一交易。一对一的交易典型情况是流域上下游之间,按照双方协议,由下游地区支付上游地区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投入,或者是买断上游地区的发展。
(3)市场贸易。市场贸易主要指配额交易,典型的情况是《京都议定书》确定的碳库交易模式。
(4)生态标记。生态标记主要指对生态环境友好型的产品进行标记,如生态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认证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