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预算法的调整对象是预算关系,即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包括预算程序关系和预算实体关系。
预算法在财政法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属于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之一,财政活动主要围绕对预算资金进行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展开。
预算法是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设置周密细致的程序和标准,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预算法从本质上讲,是一部程序法,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方案,都必须经过预算的程序方可付诸实施。
预算体系是依据国家的政权结构形成的国家预算的协调统一的整体。预算体系是划分各级预算管理权限和收支范围的前提条件。预算体系是预算法调整预算关系的基础,预算体系为预算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框架。财政预算法规制预算体系,此外,还规制预算职权的划分,预算收支的范围,预算、决算制定和实施的主要程序,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