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的自然价值。从技术的二重性观点看,技术的自然价值是指在与主体发生作用的过程中,主要通过技术设计和发明,由其自然属性显现出来的价值(技术的效用价值是其主要成分)。技术的自然价值是中立的。
2、技术的社会价值。技术的社会价值是指在技术与主体发生相互作用中,主要通过技术的开发和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普及,由其社会属性显现出来的价值。技术的社会价值是在技术的自然价值的基础上实现的,它包括技术的经济价值、政治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等。a、技术的经济价值是指技术在与经济发生的相互作用中,它的经济属性显现出来的价值。b、技术的政治价值是指技术在与人和社会发生的相互作用中,它的政治属性(如技术与权利、权力、社会革命、国家安全等)所显现出来的价值。c、技术的文化价值主要是指在技术与文化(狭义)发生相互作用中,它的文化属性(如观念、审美意识等)所显现出来的现实价值。d、技术的生态价值主要是指在被人类用来保护自然环境,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中,它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所显现出来的价值。
3、技术的自然价值与其社会价值即是统一的(即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又是矛盾的。技术的经济价值与其它社会价值相统一(即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延伸),但往往又是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