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李某1998年3月20日在某超市购买五香豆腐干和鱼干片若干袋,3月25日又在超市购买了若干袋五香豆腐干,根据该豆腐干和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一个多月。同年4月2日,李某得知他人于3月26日在该超市所购买的同一出厂日期的若干袋豆腐干向超市索赔双倍赔偿成功后不久,李某就20日、25日所购买的豆腐干向超市索赔,要求超市双倍赔偿,因协商未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加倍赔偿。超市称李某购买豆腐干是以加倍赔偿为目的的,并不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故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者,不应获得加倍赔偿,只同意退货,并承担适当损失。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出超市侵害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李某能不得到超市的双倍赔偿?
正确答案
经营者销售过期商品构成欺诈。国家工商局1996年3月15日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4条中,将“销售失效、变质食品”,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定性为欺诈行为。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是违法行为,李某根据他人索赔而提出自己的要求,并不是为了赔偿购买商品,因此,可以根据《消法》第49条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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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03年8月20日,吴某陪同李某在A商场购买五香牛肉干10盒,计价款100元。事后发现该牛肉干已变质,查看包装盒上注明的生产日期为2003年1月3日,保质期为6个月。同月23日,吴某陪同李某向A商场索赔,A商场退款并双倍赔偿共计300元。同年9月2日,吴某在该商场购买该种牛肉干30盒,共计价款300元。第二天,吴某向A商场索赔,要求双倍赔偿。因协商不成,吴某向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简答题)
2003年8月20日,吴某陪同李某在A商场购买五香牛肉干10盒,计价款100元。事后发现该牛肉干已变质,查看包装盒上注明的生产日期为2003年1月3日,保质期为6个月。同月23日,吴某陪同李某向A商场索赔,A商场退款并双倍赔偿共计300元。同年9月2日,吴某在该商场购买该种牛肉干30盒,共计价款300元。第二天,吴某向A商场索赔,要求双倍赔偿。因协商不成,吴某向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简答题)
2006年3月20日,某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陈某举报,称在某商场购买的某品牌电池涉嫌劣质产品,请求工商部门查处,同时要求该商场赔偿损失。某县工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证,该商场共购进同一批次的电池8000节,总货值金额6440元,已售出200节,违法所得40元。该批次电池经按GB/T7112-1998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简答题)
2006年3月20日,某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陈某举报,称在某商场购买的某品牌电池涉嫌劣质产品,请求工商部门查处,同时要求该商场赔偿损失。某县工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证,该商场共购进同一批次的电池8000节,总货值金额6440元,已售出200节,违法所得40元。该批次电池经按GB/T7112-1998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简答题)
2006年3月20日,某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陈某举报,称在某商场购买的某品牌电池涉嫌劣质产品,请求工商部门查处,同时要求该商场赔偿损失。某县工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证,该商场共购进同一批次的电池8000节,总货值金额6440元,已售出200节,违法所得40元。该批次电池经按GB/T7112-1998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简答题)
李某在某超市购摄像机一台,在使用中发现商品型号与说明书不符。经拨打生产商电话,被告知该产品未供应中国大陆市场。李某认为自己购买的摄像机是走私商品,于2005年8月向该超市所在的市工商局投诉,要求“以商厦销售的违法商品进行查处,并告知查处结果;商厦退还购货款,并给付一倍处罚性赔偿金。”该市工商局据投诉进行了有关调查,但未对此案进行调解,也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05年10月,李某就市工商局行政不作为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简答题)
李某在某超市购摄像机一台,在使用中发现商品型号与说明书不符。经拨打生产商电话,被告知该产品未供应中国大陆市场。李某认为自己购买的摄像机是走私商品,于2005年8月向该超市所在的市工商局投诉,要求“以商厦销售的违法商品进行查处,并告知查处结果;商厦退还购货款,并给付一倍处罚性赔偿金。”该市工商局据投诉进行了有关调查,但未对此案进行调解,也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05年10月,李某就市工商局行政不作为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简答题)
2006年7月10日,市消协接到某消费者投诉,称该消费者于7月6日,在某超市购买某牌啤酒,于7月10日在家饮用时,其中一瓶爆裂,造成其左脚多处割伤,要求市消协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