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辖内农村信用社信贷运行情况,评估信贷风险状况,提出应对措施;
(2)审议辖内信贷资产的结构安排,研究客户发展规划和信贷产品开发方案,报有权人审批实施;
(3)根据信贷业务权限(或授权)管理规定,确定、变更或终止辖内信贷经营部门及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权限;
(4)对报送的企业客户评级材料进行审议和审定;
(5)根据银监部门最大十户(最大一户)贷款占资本总额比例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及信贷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信贷管理部门提交的信贷业务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6)研究、审议辖内信贷业务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