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关系论从本体论意义上是人道与天道不同,从认识论意义上是人可以认识天道,实践论意义上是人可以改造自然。他反对宗教意义的天人感应,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的观点,他认为自然界和人各有不同的职分,自然界规律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不能用自然现象来解释社会之乱。
1天行有常,强调自然界有它自身固定的客观规律和法则。
2明于天人之分,对天和人的职能有明确的区别,指出天的职能在于产生万物以及时今的变化等,人的职能在于治理万物及人类社会。
3制天命而用之,人们在自然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他们能够掌握认识利用自然规律。
4、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是与地相对的日月星辰等自然天象。
5、人和万物虽然都是自然的产物,但和万物有根本的区别,区别在于人有道德和智慧,能按义的原则,形成社会组织。
6、荀子的天人关系论也克服了道家的自然无为的片面观点,同时也避免了孟子不顾客观规律片面夸大人的主观作用的错误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