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是自然的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荀子认为宇宙万物不是神造的,而是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天是自然界,没有意志,这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给天以唯物主义的解释,为后来的唯物主义和辨证法思想的发展建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2)名于天人之分自然界和人各有不同的职能。自然界有自己的职能和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干涉人的吉凶祸福,不能用自然现象来解释社会治乱。人类社会也有其特殊的规律、法则,人的职能在于认识和治理万物,建立合理的社会秩序,利用自然规律来控制自然,社会的之乱取决于人事即是否按照人类社会特有的规律办事,与自然界无关。社会之乱的根源只能从社会自身去寻找。
(3)制天命而用之荀子提出“名于天人之分”目的是要人们不要迷信天,而是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去控制、改造、征服自然,使之为人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