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2003年4月2日凌晨时分,济南干休所内发生了杀人案。老干部何向东夫妇被人杀死在卧室。
现场勘查中发现,何向东夫妇家是一座复式带一个小院的两层楼房,作案人翻墙进入院子,然后从未上锁的窗户钻进厨房,然而进入了储藏室和餐厅。储藏室有翻动的痕迹。从餐厅通向内室的门从里面锁上了。
小楼的外侧有一道楼梯,可以直接上至二楼的平台。他从一扇开着的阳台窗户里进入二楼。二楼的三间卧室和一间储藏室翻动很大,拿走了一两件首饰和一部手机。顺着室内的楼梯下到一楼,先把主人卧室以外的其他房间翻了一遍,他拿走了一个黄色旅行包,打火机、手表、一套茶具和一瓶茅台酒、一台照相机以及几罐莱阳梨汁。
作案人在厨房开过冰箱,拿出一些食品和饮料,并吃了根香蕉、剥了个桔子,开了一听啤酒。
所有的房间都遭到洗劫。致死何向东夫妇的凶器是一把消防斧,死者卧室的保险柜也被消防斧劈开,消防斧被扔在现场。
凶手戴手套作案,所有的工具都是就地取材,凶手长时间滞留现场,在杀人的前后还吃了东西,喝了啤酒。从死者的伤口判断,凶手下手时很果断,并用消防斧劈开了保险柜。劈开保险柜会弄出很大的声响。
经过核对,卧室保险柜并没有放现金,只有七枚军功章。凶手把二楼翻遍了,却未发现二楼的一个小柜子,那里放着一万多元现金。
经过反复勘查,得出基本结论: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根据脚印判断,凶手为一人,男性,青壮年,身高1、72米左右,体态中等偏瘦。
请从上述材料中进一步分析犯罪嫌疑人的有关信息。
正确答案
2、没有带其他作案工具,所有的工具都是就地取材。看起来很盲目,或者说很自信。盲目是因为他没有明确的作案目标,他只是想在干休所作案,但是去谁家事先并没有考虑好而且一开始并没想到要杀人。说自信,是因为他一开始并没有做什么事先的准备,也许他觉得干休所的环境对他没有威胁,也许他具备应付意外事件的能力。
3、长时间滞留现场,在杀人的前后还吃了东西,喝了啤酒,说明他从容。
4、凶手下手时很果断,没有犹豫,凶手胆子大而且冷静。杀人之后,立刻用消防斧劈开保险柜。劈开保险柜弄出很大的声响,但凶手并不很在意。说明凶手知道独家独院,不会引起注意。
5、凶手的层次不会太高,因为在失窃的物品中,还有茅台酒、打火机、茶具,甚至还有几罐莱阳梨汁,说明凶手什么都想要,可能是因为生活窘迫。也可能未见过世面。
6、从现场凶手的行走路线,可以看出凶手对环境比较熟悉,但不一定是内部人员作案,因为保险柜并没有放现金,只有七枚军功章。凶手把二楼翻遍了,却未发现放着一万多元现金的小柜子,说明凶手并不知道钱藏在哪里,只是下意识地以为保险柜里一定有钱。由此可知,凶手对环境既熟悉又不熟悉。他熟悉大环境,比如干休所、受害人的一般情况、房屋结构等,但他并不知道细节。
作案人的心理特征可描绘为:镇静、从容、凶残、不计后果。他本来没打算杀人,在作案过程中也可以不杀人,因为他觉得受害人有可能影响到他,他就毫不犹豫地夺走了两位老人的生命。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赵某于2002年4月1日申请一项外观设计专利,2003年2月8日获得授权,这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终止于()
(单选题)
某单位员工吴某于1996年3月10日因事外出,之后音讯全无。2002年4月6日其妻向法院申请宣告吴某死亡。法院受理后于2002年4月11日发出寻找吴某的公告,直至2003年5月2日,吴某仍未出现。法院依据吴某之妻的申请,于2003年5月3日作出宣告吴某死亡的判决。吴某之妻对吴某遗产的继承从何时开始()。
(简答题)
凌某2003年10月应聘进入公司,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2003年12月,公司派凌云去日本接受为期3个月的技术培训,并与凌某签订一份《培训协议》。协议约定凌某在培训结束后,须为企业服务5年;如在服务期内辞职,须赔偿培训费用5万元。2004年2月,凌某完成培训回到公司,很快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凌某按《培训协议》赔偿公司的培训费,但被拒绝。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庭提出赔偿培训费的诉求,却没有获得支持。
(简答题)
凌某2003年10月应聘进入公司,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2003年12月,公司派凌云去日本接受为期3个月的技术培训,并与凌某签订一份《培训协议》。协议约定凌某在培训结束后,须为企业服务5年;如在服务期内辞职,须赔偿培训费用5万元。2004年2月,凌某完成培训回到公司,很快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凌某按《培训协议》赔偿公司的培训费,但被拒绝。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庭提出赔偿培训费的诉求,却没有获得支持。
(简答题)
凌某2003年10月应聘进入公司,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2003年12月,公司派凌云去日本接受为期3个月的技术培训,并与凌某签订一份《培训协议》。协议约定凌某在培训结束后,须为企业服务5年;如在服务期内辞职,须赔偿培训费用5万元。2004年2月,凌某完成培训回到公司,很快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凌某按《培训协议》赔偿公司的培训费,但被拒绝。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庭提出赔偿培训费的诉求,却没有获得支持。
(多选题)
甲于1995年3月1日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权,乙于1995年4月1日未经甲的许可而实施该发明专利,其行为一直延续,甲于2003年12月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简答题)
2003年8月13日,某市峄城区古邵镇后朱元村7位农民,代表39户农民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2003年2月26日购买某种源有限公司销售的“958”玉米种和“981”玉米种有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减产,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简答题)
2003年8月13日,某市峄城区古邵镇后朱元村7位农民,代表39户农民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2003年2月26日购买某种源有限公司销售的“958”玉米种和“981”玉米种有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减产,要求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