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及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意思表示,法律并不使之绝对无效,而权衡当事人的利害关系,赋予表意人撤销权的民事行为。
②可撤销民事行为制度设立的价值。最大限度地保护表意人的利益。
③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含义);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含义);因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含义);因危难被利用而为的民事行为(含义)。
④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撤销权由表意人行使;须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知或应知起1年);撤销裁决作出后,溯及行为成立时无效,但撤销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