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充认为,一切文章和著作的内容不但应有美的形式,而且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坚决反对荒诞不经的虚妄之作。
(2)他说的“真”,是指文章著作内容必须与所反映的对象即客观生活的真实一致。有时他用“事实”之“实”来表示,指的是人类认识的真理性;有时他用 “是非”之“是”来表述。
(3)他认为文学是通过主体意识来反映客观现实的,创作时作者的主观认识和体会,必须符合真理。他所说的“真实”,是指描写事物的真实性与认识的真理性的结合,包含了创作过程中主客体统一的因素。
(4)他对“虚美”的批判是有针对性和战斗性的。也表明了他对文学创作中的虚构、夸张有所认识。指出艺术夸张不应把它与生活真实完全等同。但他把一些实话如女娲补天等视为虚妄,暴露了他对艺术的本质尚缺乏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