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程度较前代有较大提高,皇帝在行政决策中的独断地位亦大幅上升。但在个体的决策程序上,宋朝皇帝还是按“兼听”的原则,采用各种会议制度来集思广益。故宋代决策程序基本沿袭前代,分为会议和皇帝裁决两个阶段。
(1)宋代会议制度可分为例行常朝、便殿议政和临时朝议三大类。例行常朝由皇帝主持,其目的是疏通君臣关系,为皇帝决策提供信息。便殿议政是皇帝在便殿召见宰相、枢密使等中枢官员商议军国大事的一种会议形式,临时朝议是皇帝就某问题临时召集会议进行商讨,向大臣征示决策方案的会议形式,主要有皇帝亲自主持的朝议和皇帝授权宰相等高级官员主持的廷议。
(2)以上各种会议形式只是为皇帝作出决断提供具体材料,起到沟通信息的任用,至多也只是提出一个供皇帝参考和选择的决策方案。各级官员所享有的只是决策的建议权,最后能否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还有待于皇帝的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