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网网点收汇的汇款,客户凭收据和有效身份证件可在原收汇省中心内任意联网网点办理改汇。非联网网点汇出的汇款,汇款人必须在原收汇网点申请改汇。
(2)代办的需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待兑的密码汇款和在有效兑付期内待兑的按址汇款均可申请改汇。
(4)其他种类的汇款均不受理改汇业务。
(5)改汇只能改收款人姓名和收款人地址。
(6)只改其中一项需营业主管授权;同时改收款人姓名和收款地址的需支行局长授权。
(7)汇款人可把收款人地址更改为全国范围内地址。
(8)客户申请改汇的汇票为汇往非联网网点的汇票时,须待非联网网点做相应的改汇应答处理;只有非联网网点改汇应答成功,汇款人改汇才成功。因汇款已经兑付或退汇无法改汇时,应注明原因,及时答复收汇方。特殊业务事项收据,只作为受理改汇申请的依据,不作为该笔汇款已改汇成功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