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证券法》第56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现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转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以便股票持有人有机会转让股票。即将退市的公司需要与一家具有代办股份转让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签订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委托其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以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简答题)
简述强制退市的法定事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多选题)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多选题)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
(简答题)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多选题)
我国《海商法》规定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
(单选题)
根据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单选题)
保险合同终止是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其效果是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复存在。
(单选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该法定期限为()
(简答题)
简述导致股票暂停上市的一些事由
(简答题)
简述我国股票上市暂停的事由。